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
根据教育部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复试基本要求
符合教育部下达的《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以及我校复试办法,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。
专业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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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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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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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
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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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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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
分数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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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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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与舞蹈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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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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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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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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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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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(专业学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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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音乐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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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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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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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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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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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(专业学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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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音乐表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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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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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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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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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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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(专业学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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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1音乐师范教育(定向就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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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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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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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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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退役士兵计划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。
二、相关政策
退役大学生士兵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政策参照学校复试办法,计划单列。
三、学院复试安排
1.报到与资格审核
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学历证书(以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)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报到。退役大学生士兵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办法提供相关材料。
资格审核不通过者,不得参加复试。
报到时间:3月25日08:00
报到地点:随园校区音乐学院一楼。
2.复试笔试和面试安排
复试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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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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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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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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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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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笔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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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6日
14:0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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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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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(报到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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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论写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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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面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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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7日-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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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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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洪音乐厅/2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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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考生自选声乐作品/键盘作品/器乐作品/舞蹈作品一首进行展示
(2)中英文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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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复试费缴纳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。
四、录取
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,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,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后生效。
五、信息公开
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,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、复试成绩、综合成绩、拟录取名单等信息。
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:025-83598216
电子邮箱:nnuyyyzb@163.com
联系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
六、其它
1.本办法的解释权为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2.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,以学校文件为准。
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
2023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