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
根据教育部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复试基本要求
符合教育部下达的《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以及我校复试办法,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。
专业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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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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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
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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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
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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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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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
分数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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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实践考核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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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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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7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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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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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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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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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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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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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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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5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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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心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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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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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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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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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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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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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51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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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健康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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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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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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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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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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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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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、破格、退役士兵计划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及校外调剂考生。
二、学院复试安排
1.报到与资格审核
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学历证书(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)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报到。单考、退役大学生士兵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办法提供相关材料。
资格审核不通过者,不得参加复试。
报到时间:3月 27 日上午9:00——下午16:00。
报到地点: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心理学院大楼108室。
2.复试笔试和面试安排
复试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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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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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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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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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笔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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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8日上午8:30-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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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园校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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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园校区教学楼,具体地点请关注学院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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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面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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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心理:3月28日下午13:30-17:30;
心理学:3月29日上午8:30-12:00;
心理健康教育:3月29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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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园校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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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园校区心理学院大楼、教学楼,具体地址请关注学院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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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复试费缴纳及体检安排,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。
四、录取
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,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,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后生效。
五、信息公开
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,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、复试成绩、综合成绩、拟录取名单等信息。
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:025-83598936(研究生办公室)、025-83598595(监察办公室)
电子邮箱:17052@njnu.edu.cn
联系地址:随园校区心理学院大楼311室
六、其它
1.本办法的解释权为心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2.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,以学校文件为准。
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
2023年3月21日